某A去某B家中送礼,逢某B家中吃饭,遂留下喝酒,席中C D E三人作陪,5人共计白酒1瓶,啤酒18瓶,散后某A骑助力车(机动车)途中撞伤自行车者两人(轻伤已愈),本人重伤(颅内血肿)住院,请问: 1 在民事责任中,A B C D E五人当如何划分 2 自行车者与某A当如何认定责任,A者付全责是否恰当,询问笔录中A昏迷中按手印是否恰当 3 如果B C D E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如果定量 4 如果A本人不上诉,是否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由驾驶者本人承担责任。
2011-09-27 14: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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