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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房纠纷?

咨询者 : fa283186 - 江苏     时间 : 2011-09-27 14:37:38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陕西人,长年在外省建筑工地打工,因为居住在深山,生活条件十分恶劣,两个孩子上学也极为不便。为改变现状,2008年冬我妻子经她哥介绍,在邻镇村农户征用了四间房的宅基地,经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同意迁入了我的户口,并和出让人以我的名字签订了书面出让协议,次年五月又在国土城建部门办妥了两间房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其间所有书面材料和付款收据我妻子都是以我的名字办理。购买及办手续花的钱也是我出的,但随后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我妻子的哥哥王彬对别人说宅基地是两人合伙购买,逼着她出让其中两间转让给他。因为一开始王彬只是说帮忙办事参与此事,并没提出两人合伙购 买;所以我妻子一直没同意他的要求,矛盾由此开始了,王彬在帮她办理国土局用地许可证时背着她在四界南面一栏写上与王彬交界的字样,并以此为据说是另有两间是他的,并扬言不同意他的要求就要让我家房子盖不成。后来村委会处理说王彬说法不能成立,其后经过村委会我妻子把余下的两间宅基地转让给我了她叔叔。在今年八月经过有关部门部门到场同意我妻子把地基工程承包出去开始动工,在材料进场,基础开挖之后的次日,原卖地人钟良艮拉来两车石渣倒在路上强行阻止施工,声称我买了宅基地三年没开工索要三千斤玉米(折合五千元),并且所有材料要由他拉,价格由他定,并说这是他和王彬两人在买地时口头协议在没动工之前地由他种,材料由他拉。但是我妻子和我三年来从未听说有此口头协议,只是他们在我开工之际突然发难。现在我想请问基于以上事实,王彬说宅基地有他一半能成立吗?钟良艮说的口头协议能成立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土地出让协议,建房许可证都是以你的名字取得的,他们的说法不成立,宅基地归你家所有,应按土地出让协议履行。

2011-09-27 14:55:15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土地和建房手续都是依法取得的,你家是该宅基地的所有权人,对方提出的口头协议是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你的宅基地权利是依据行政许可取得的,任何人无权剥夺和侵犯你的权利,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你的施工,你现在应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如果他们还是继续阻止你施工,你可以报警,要求警方对其拘留或者追究其其他法律责任。

2011-09-27 15:47:24

刘建平   [江苏]   

可以起诉卖地人的行为。

2011-09-27 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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