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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继承问题 ?

咨询者 : fa283191 - 上海     时间 : 2011-09-27 14:40:19    状态 : 已解决



请教律师: 2000年我用公积金买了公有房,房产证上是我和我父亲的名字。房子有两个户口本,一个是我、我妻子和我女儿的。还有一个户口本是我父母和我侄子、我侄子的小孩的。房子的常住人口是我父母、我一家三口。今年我父亲去世了,没有立遗嘱。请问: 1.这套房子所有权是我的么?还是我和我母亲一人一半? 2.如果这套房子拆迁,我侄子和他小孩的户口也会有份额么? 3.如果这套房子要卖掉的话,需要哪些人同意? 谢谢回答!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房屋所有权应结合房产证认定,户口本不能认定房屋产权归属。 2、如是你婚内购买的,因房产证有你和你父亲名字的,房屋为你父母与你们夫妻四人共有。 3、因此如房屋卖掉,则须征得你父母、你妻子的同意。 4、房屋拆迁补偿归房屋产权人所有,而户口在房屋内的人是否有补偿,则须看拆迁政策。如拆迁政策有人头补偿的,则按户口在房屋内的人有补偿。

2011-09-27 15:14:06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邹高飞   [上海]    13816872966

1、2000年你用公积金买的房子,在产证上加你父亲的行为,视为你对父亲的赠与。你父亲去世,属于你父亲的房产份额由你和你的母亲继承。 2、拆迁补偿,要看拆迁时具体政策。 3、如你卖掉房子,需经你母亲同意。

2011-09-27 14:46:15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1、房产是你与你父亲共有的; 2、你父亲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属于他的财产份额; 3、要出售房屋需要其它权利人的同意。

2011-09-27 14:47:31

杨长喜   [河南]    13015580286

1、这房子是你的,因为使用你的公积金买的公用房; 2、房屋拆迁,没有你侄子和他小孩的份额; 3、这套房子卖掉时应经你妻子同意。

2011-09-27 14:50:0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房屋属于不动产,按照房本的名字确定产权人,该房屋属于你和你父亲的共同财产,一人占有一半的份额。 2、房屋拆迁,给予户口在此房屋上的人员进行安置补偿,你侄子和他的小孩可以获得一部分安置费用,这笔费用不需你出,额外由拆迁部门支付,不影响你获得赔偿的总额。 3、如果这套房屋要卖掉,需要你父母和你们夫妻四人全部同意方可办理,该房屋属于你和你父亲共有,而你和你父亲在婚后取得的财产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房屋属于你和你妻子、你父母的共有财产。

2011-09-27 15: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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