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有个离婚的案子想咨询您。我09年7月份自己跟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然后交了20万首付,因为办理公积金贷款一直没有正式批复,为了更快的申请下贷款,我在09年12月份 跟女朋友 登记结婚,然后顺利办下贷款,房证上是2个人的名字,房子后来的装修 家电 都有我一个人承担,女方结婚 我给了5万彩礼 还替她交了4万研究生学费,而女方家里基本一分钱没花,现在我们觉得离婚,房子127平 现在市场价值90万 我首付20万 贷款30万 我想给女方20万 女方不同意。新婚姻法出台 我想问一下 房子跟她有关系吗? 我应该赔她多少钱?
1、关于房屋及贷款,房产证上是2个人的名字,则房屋为你2人共有。如离婚,女方有权分到一半的房屋。但房屋上的债务女方也应承担一半。 2、关于装修家电,装修家电都是婚后办理购买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后所购置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3、关于学费,因是用于个人发展,故离婚时你有权要求女方偿还你学费。 4、关于彩礼,因法律有规定,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是一般不能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2011-09-27 15:51:25
该房屋是你婚前购买的,婚前取得的产权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们婚后还贷取得的财产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共同还贷的比例是很小的,未偿还的债务占有的房产份额害不能分割,你只需将还贷的一半价值给你女友,你之前已经给了她5万彩礼和4万读研费用,你现在有权从中折抵房款的数额。
2011-09-27 16: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