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了好多年的生意,一直都不赚钱。代款买了个门市楼。在学校承包了个超市。不知道外面有多少债,我想要儿子,我儿子六岁了。他不给,他说我离婚了,就什么都没有,让我走。我没有外遇,他也没有。就是他很多疑,有男的给我打电话,他就打我,看我看得很严。又是莫名其妙的笑,说些很难听的话。说那是太爱我,我还怕,几年前,就这样。我没觉得他有病。不发脾气是对我好的不得了。我被他气得,心跳,胸痛。跟他沟通不了。
1、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如果你现在离婚,可以分割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包括你所说的贷款买的门市楼、超市的资产。 2、对于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应共同承担。 3、你可以争取你儿子的抚养权。 4、如果他有虐待你的行为,你可以要求赔偿。
2009-12-01 20:18:41
1.你们是在婚后贷款买的楼、承包的超市,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上述财产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因此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 2.男方有一系列反常的举动,不适合抚养孩子,你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2009-12-01 20: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