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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纠纷?

咨询者 : fa283274 - 江西     时间 : 2011-09-27 16:37:25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名海员,我从上海出发在日本上的船,一上船,因船上生活条件不尽人意,伙食很差,天天吃炒饭,没有其他蔬菜鱼肉之类的菜,在港口装货时,也没购买伙食,我就申请辞职离船,也是在日本更换船员的,,我在船上呆了一个多月,也是一个航次,回国后,我在船上的工资被扣的基本上所剩无几,我来回的机票费用和来更换我的船员的机票费用,还有产生相关的代理费用,大约2-3万多,都算到我的头上,因为劳务协议规定未满合同期而提前下船,所有产生的费用都由我个人负担,请问,我辞职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违约,所有费用是否都要我负担,这样是不是合理,有没有必要上法院,胜诉的机率有多大,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海员也是劳动者,也应适用劳动法律。 2、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否则应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 3、单位招聘员工发生的费用,应由单位自行承担,你不必承担。

2011-09-27 19:59:28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平凡   [湖南]    13397516088

你好,辞职是否违约关键要看你们合同是怎么签的。建议你委托律师。

2011-09-27 16:59:32

马明刚   [黑龙江]    15604598000

1、海员也是劳动者,也应适用劳动法律。 2、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否则应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 3、单位招聘员工发生的费用,应由单位自行承担,你不必承担。

2011-09-27 22: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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