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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问题?

咨询者 : fa283370 - 辽宁     时间 : 2011-09-27 22:10:08    状态 : 已解决



我想咨询一下,我妻子得癌症去世5年,没有孩子,我俩有一楼房(结婚后厂子分房,以我名字购买)。妻子治病花了好多钱,至今我没有还完,我想把房子卖掉还钱,房子能卖20万,丈母娘要5万,我问一下,她有要这钱的权利吗?如果有根据法律能分得多少钱?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马明刚   [黑龙江]    15604598000

你岳母可以有继承权,但是如果你和你妻子共同债务要先偿还,有剩余财产才产生继承。

2011-09-27 22:34:28

张留安   [河南]    13937972431

你岳母有继承你妻子的那一部分财产,这是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但为你妻子治病的外债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你们的房产先行偿还,剩余部分,先将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你自己的财产,另一部分作为你妻子的遗产,由你和你岳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

2011-09-27 2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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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细谈。可以联系我。。。。。。。。。。。。。。。。。。

2011-10-09 16: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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