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6年经人介绍买了一套集资房,之后老板没有资金完成房屋建造工程,2010年老板找了一个合伙人一起來完成房屋的建造工程,2011年6月份房屋基本完工,其合伙人将我2006年所订的房屋卖给别人,原因是前任老板沒钱,请问我这房子还能要回来吗,须要通过什么途进
可以要回你的房款,你可以以前任老板和他的合伙人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们退还你的房款,并按欺诈销售,要求他们双倍返还房款,并赔偿你的损失。建议你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并委托当地律师代理诉讼。
2011-09-27 22: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