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希望您在百忙之中为我解答一下法律问题。 前些日子我的家人和别人发生冲突,造成对方轻伤,后在派出所过赔偿达到和解。 现在担心的是如果日后对方因为这次轻伤造成慢性应膜下血肿导致死亡或重伤的话,我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望回复。 如果是造成死亡的话,公诉机关一般会按照什么起诉,能否得到从轻处罚
如果损伤确因之前的伤害行为所致,你还应当继续赔偿。如果被害人今后死亡,一般也不会定为故意杀人。今已聘请律师介入。
2011-09-30 10:00:17
你好,一般判断为轻伤应该就没什么大的问题,但是如果还有严重后果的话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011-09-28 20:31:3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