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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构成遗弃罪吗?

咨询者 : fa283482 - 广东     时间 : 2011-09-28 11:05:52    状态 : 已解决



我老婆是广东揭阳的,我是江苏的,我们本协商离婚,孩子抚养权给我,我们没有财产,也没房产,但是她后来听她的老乡说跟我这么多年什么也没有不甘心把孩子就这么给我,现在她偷偷把孩子带到她老家,我打电话也不让我和孩子说话,我去她家找过她和她协商,但是协商不成,我想在深圳起诉她,但是她的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又不给我,反正就是把孩子弄在自己手里不给我见,孩子11岁了,她有过外遇,但是我没有足够的证据,只有当时她自己默认的,有我表弟在场可以作证,像这种情况,法庭会采纳吗?找证据期间,我如果没有个她和孩子生活费,我会构成遗弃罪吗?请哪位律师能帮帮我建议我该怎么做。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欧阳楚平   [广东]    13826348864

你不构成遗弃罪。建议起诉离婚。

2011-09-28 11: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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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刑事犯罪,只是民事纠纷

2011-09-28 11: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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