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我们在外地做生意,想把父母也接出去。我家在10多年前土地合同还有20几年的时候,父母就把土地卖给了别人,一共只卖了5000元。合同上写的农业税什么的都是买地的人出,我们什么都不管,村委会的干部也签字啦。但是现在土地的价格差太多啦,当时也是很便宜卖的,而且现在还有补偿款。单是补偿款都比卖的钱多。请问我现在能要会土地和补偿款吗我补偿款的存折也没有。而且我现在在国外,我该怎么办?
1、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制,农村家庭只有土地使用权,并无土地所有权,故不能买卖土地但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 2、你家将土地交于他人耕种,你家仍是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征用时你家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仍有权获得补偿,而因交于他人耕种,相应的青苗补偿应归实际耕种人。 3、只要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未被收回,可以起诉要求征地补偿费。
2011-09-29 20: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