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房屋,头年9月份通过中介公司租给了一个公司,今年9月份到期他们又续租了,续租中介就不管了,用了他们带来的合同,由于合同内容跟去年的基本一样,我就签字收钱了,还在一份合同的背面写了收条,但事后发现有几个疏忽的地方: (1)公司名字不是去年的公司了,去他们公司网站上查说这个公司是他们的子公司,我只有去年保留的那个总公司的代码证复印件。 (2)合同一式四份,我只看了一份,没有逐份看,我签完字给他们,他们一个人签字的时候另一个人在跟我聊天,我也没眼盯着他签,他签完后给了我一份,给我这份我反复看了肯定没什么问题,但万一那三份合同跟我这个不一样,会不会造成什么对我不利的事情啊。比如他们三份的租期和租金跟我的不一样,连签字的名字也不一样,他们到时候就说公司没这个人,说我手中的合同无效,用他们手中的合同来讹诈我啊?还是我想的太多余了。
1、变更了合同主体,也就是承租人发生了变更 。 2、合同以你手上的为准,只要你同意你手上合同的内容,你就可以按这份合同要求承租人履行合同。 在你手上有合同且合同未有涂改的情况下,不会出现承租人的合同和你不一样的情形,你想多了。
2011-09-29 20:18:40
合同只有一份也是生效的,你手里的合同只有有他们的签字,在打官司时就按照你说的为准,这是法律原则,他们手里的合同如果私自进行伪造了,你有权申请笔迹鉴定,由他们承担伪证的法律责任。你想的太多了,他们无法讹诈你的。
2011-09-29 1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