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年前花7000元买亲戚大姨家的房子,当时是瓦房,四五年后盖成平房,半年前办的房产证,由于当时买他的房子时都是亲戚就没打收据条,但有两个姐夫在场证明,现在房子开发,大姨他们却说我没给他钱,并去法院起诉房产局和我,他们要求房产局撤销我的房产证,说是因为办房产证时没让他签字,但当是买他房子时,他房产证土地证什么都没有……并诬陷这说我住20年是给他看门,请问律师我是否能胜诉?
你好: 现在对方主张没有将房子卖给你,所以你一定要提供当时买卖房屋的证据。你两个姐夫也是可以作为证人作证的。
2009-12-02 20:59:14
是否胜诉,关键是证据。
2009-12-02 21:10:16
你当时买他房子时,他房产证土地证什么都没有,而你半年前办的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就证明房子已经归你了。你胜诉的希望蛮大的。
2009-12-02 22:34:28
如果搜集好有关证据,你胜诉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2009-12-03 08:42:05
你必须搜集证据证明已经付房款,房管局必须搜集证据证明过户的程序合法,才能打赢这场官司
2009-12-03 09:32:02
关键是要看该处房产下面土地的性质,如果是国有性质,你能胜诉。如果是集体土地,那就很麻烦。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是可以买,但是一旦原始房屋灭失,就不能再原宅基地上重新改房子,即使盖了也属于不合法建筑。除非买方也是本集体成员,并且符合划分宅基地的条件。后者,就是人常说的小产权房。
2009-12-03 15: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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