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我的前女友在我反对的情况下生下一个女孩,因为当时我们感情破裂已经分手,双方收入也很不稳定,我就劝说她不要生,她不听我的,还是生下了孩子,现在让我出抚养费,如果不出的话就把孩子给我送回来,我该怎么处理呢?
你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之规定支付抚养费。
2011-09-29 10:36:15
女方的行为属极端造成的,给你造成了不便。但是只要孩子是你的,在法律上你就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你可以和她协商由其父母抚养,你们共同承担抚养费。
2011-09-29 10: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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