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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辞职时违约金问题?

咨询者 : fa283770 - 江苏     时间 : 2011-09-29 10:52:12    状态 : 已解决



我目前是公司是广州的一家民企,去年2010年11月份在学校签的《三方协议》和一个《招聘毕业生补充协议(解决户口用)》,今年7月份到公司报到并参加了一个月的培训,然后开始工作至今,但还没有签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上只约定了服务期是三年。 《招聘毕业生补充协议(解决户口用)》上约定:1、一旦签订合同,不能毁约,违约方需向用单位支付3000圆违约金,若参加培训后违约,还需支付培训费1000圆。2、实习期一般为半年,在实习期内若培训不合格或表现不好将被辞退。3、凡解决了户口的毕业生,需在本公司服务三年,三年内若离职,需支付户口费用1700圆。 请问,我现在因为感觉自己不适应这份工作,想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7月入职至今无合同,单位应支付你双倍工资。 2、入职后的培训并非专项培训的,辞职时不必支付违约金,故补充协议关于违约金、培训费的规定无效。 3、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的,单位可辞退,否则辞退违法。 4、解决户口不能作为向员工索赔的依据。 综上,如辞职,不必支付违约金或所谓的培训费。

2011-09-29 20:44:34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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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签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并且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

2011-09-29 11:02:05

刘建平   [江苏]   

要支付的。

2011-09-30 17: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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