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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界定消费欺诈??

咨询者 : mowuqing - 陕西     时间 : 2009-12-03 13:35:24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2009年11月2日在一家影楼咨询时,该店店长表示他们店内的拍摄基地最多20天就建好了,我们想着在本地还没有哪家影楼有拍摄基地,20天后拍摄也能赶上我们的婚期,我就给该店交了500元定金,并于11月2日交清了余款,同日在该店拍摄了婚纱外景,约定等20天后其拍摄基地建好后再去拍摄内景。可是直到今天(12月3日),该店还没有将所谓的拍摄基地建好,也一直推脱,眼看我们婚期将近,该店让我们在他们店内布景拍摄其余内景。有律师说这该店对我们有欺诈行为。要是我们拍摄的话,该店是不是就不构成欺诈了?我们该如何维权?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 根据以上规定,该影楼没有如约将拍摄基地建好,不符合上述规定,很难将其行为界定为消费欺诈。你们可以以该店违约为由,与其协商退款,或对你们进行补偿。如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欢迎来电来函!

2009-12-03 13:40:46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及赔偿实际损失。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2009-12-03 13: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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