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签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不具有具有法律效应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如果你和你房东签的合同有上述情形之一,就会导致合同无效。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欢迎来电来函!
2009-12-03 16: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