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我在烟台小敏手工制作室拿了份串珠子的活,交了300块钱的押金,说是完成6 个以后退还,但是我已经串了4个,都不合格,我不想做了,那押金还能退吗?
任何用人单位无权以任何理由扣留你的押金,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要回300元押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011-09-30 10: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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