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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构成伤人?

咨询者 : fa284097 - 北京     时间 : 2011-09-30 12:50:52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开了一家食宿班,中午让小孩子睡觉,其中的一位老师负责看管二年级的孩子,一个孩子捣乱不睡觉,他用手捏住孩子的肩膀,把孩子的肩膀有点疼,有点皮外红,没有骨折,请问是否构成伤人罪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张留安   [河南]    13937972431

这种情况,首先这位老师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次,这位老师的行为是一种违反行为,作为教师应当耐心教育孩子,禁止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希望这位老师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积极为学生治疗、慰问,争取早日处理问题,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2011-09-30 13:27:0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犯罪主体必须年满16周岁,且造成受害人轻伤害的才构成犯罪,这种情况是不构成犯罪的。

2011-09-30 13:30:4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不涉嫌犯罪的。

2011-09-30 13:52:58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从伤情描述来看,达不到轻伤,不会构成犯罪。

2011-09-30 14:54:22

谷友军   [北京]    15901376758

不构成。

2011-09-30 20:36:11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不会构成犯罪。

2011-09-30 21:09:58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不构成犯罪。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0-06 1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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