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镇里以低产田改造为由,将我两间主房,两间厨房,1.2亩鱼塘,果园170棵,宅基地自由的2.38亩平整,一共补偿两万七千元,2009年7月村里以新农村建设为由,以新农村建设为由,把平整好的高产田以两万五千元一亩,卖给自己的亲戚搞房地产开发。这我才知道被骗,多次县镇领导讨说法,4年来他们相互推委,踢球,他的亲戚搞房地产开发,有利可图,以搞到四期工程了,至今对我还没有说法,我是个农民,已经56岁,对国家政策不懂,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向土地部门投诉,由土地部门对责任人处罚。 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土地,由开发商恢复原状,赔偿你的损失。
2011-09-30 14:48:45
可以通过法院要求赔偿损失的
2011-09-30 18: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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