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非法持枪判了二年半,现在在狱里表现好,本人没有前科,也不是累犯是第一次,犯事的时候枪还是主动交上去的,还在看押期立了功。已在看守所呆了近一年,现在在狱里刑期快过了一半了可不可以假释?那在狱里还用不用有多少分才能达到标准吗?还有什么要求?是在服刑的地方的中级法院批吗?还用回地方的公安局局长签字才可以办理吗?//?/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造型的犯罪人,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
2009-12-03 21:00:53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刑期过半可以办理假释,但监狱有一定的考核规定,亦应达到其条件方可,即是计分标准。监狱对达到假释条件的犯人可提出申请,报中级人民法院裁决即可,不必公安部门的批准。
2009-12-03 21:05:50
这种情况应该符合假释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根据该条规定,被告人在看守所服刑过半,而且还有立功的表现,符合假释的条件,具体办理方法是,由本人或者监狱向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中院作出假释裁定。
2009-12-04 09: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