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上百万,还上了,有多大的罪?能判吗 做工作能没事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上百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09-12-03 22:19:24
你好: 此种情况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罪,至于是否将公款还上只是此罪的一种情形,不构成免除刑罚的条件。建议及早聘请律师介入,并向公安机关自首。
2009-12-04 09:08: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根据该条规定,挪用公款上百万属于属于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如果主动返还赃款,主动交代案情的,可以减轻处罚。
2009-12-04 09: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