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职工,用人单位为规避劳动合同法不与我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并将我长期放假而未产生工资,现我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是否可以?法律依据是什么?
单位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补缴社保费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支付最低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
2009-12-04 11:53:05
可以。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09-12-04 12:17:11
只要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是属于违法行为,单位放假也应支付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009-12-04 17:07:34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7条。 劳动法三人行:http://007heli.blog.163.com/
2009-12-07 16: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