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是农村开粗粮坊的,去年村委会说为了支持农产品和本村农民自己创业,经双方协定购买了村委10多年废弃的气化站房屋和闲置土地,按村委当时气化站工程款11万买下来,和剩余面积共1100平方,其中有450平方米是我家现在加工坊的面积兑换过来,还剩650平方花10万元买下来,款是分2次给清,协商同意后跟村委会签合同盖章!可是现遇到几个问题望王律师帮助: 第一:买的气化站房屋之前村长让一村民在那看门,可看门钱却没给他,我们买时是村委会成员都同意,村长我多次催促把那村民问题解决,村长说他会解决可是一直拖了1年多了,最近这村民多次来我家闹事,他之前的旧床柜子还在气化站放着,说村长不给钱就不搬,还让我家给他钱,喝酒就过来吵,还要住到我家,因村委一直逃避责任却对我们造成了很大影响: 第二:我们跟村委签的买卖合同面积跟实际面积少了50多平米,而且气化站旁有一40平米的土地在合同里是我家所有,可是3个月后村长不看合同却答应另一村民让别人使用,说跟我家没关系,这样总面积共少了90多平方,这一年了村委也不解决,耽误生意不说还因村长原因给我造成很严重的负担! 请问律师我们有权提出并要求村委补偿吗?违反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对我们造成严重影响怎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