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刚上小学一年级,前天上体育课时,由于孩子未严格按游戏规则执行,体育委员就打他,两人争执起来,体育老师来后,体育委员报告了这一情况,老师先是踢了孩子三脚,然后问体育委员:"他怎样打你",然后依样打在我孩子身上,其间我孩子申辩说:"是他先打我",老师不听,继续打他.做为家长,我们该怎么办?这件事在律师们眼中看来,简直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我们做父母的看来却是痛彻心肺,急盼各位律师解答
您的问题的确难有明确的回答。因为很多家长也包括做家长的律师的孩子在学校也会遭遇到和您孩子同样的问题。因为肯定地说,老师体罚学生是不妥的。但是作为家长我们又不能在孩子面前明确地说老师不对。因为我们更担心孩子与老师的对立情绪。我建议先是教育引导孩子化解委屈。作为我们家长可以在适当地时候向学校反映。
2009-12-04 15:29:57
老师不但不阻止体育委员打你孩子,反而再殴打你的孩子,是违法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起诉要求学校赔偿你孩子的上述费用。
2009-12-04 16:05:08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体育老师体罚学生,已经严重违反了上述规定。 你可以向学校或其上级机关教委反映,寻求以下解决措施: 凡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轻重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给予以下处理: 1、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学生家长提出进行治疗,则所需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有关费用(如车旅费)一律由教师本人承担。 2、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对其从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罚直至停聘。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欢迎来电来函!
2009-12-04 16:4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