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拿我了我家4万多块钱的东西,带现金带首饰,刑警大队逮到他了,结果他就拿了400.他太害怕,别的东西都丢我家了,没带走,藏到我家了,怕当天发现他.我们也没发现,等逮到他了,他去我家才找到的,就拿走了400块钱,请问下,这样大概能判多少时间.?
虽然他只拿了400元,但是他已经对4万元的东西完成了盗窃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既遂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根据该条规定,你朋友盗窃的数额属于数额较大,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09-12-04 17: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