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一个朋友(只知姓且有过几次交往)的车在小区保安亭停车时,被保安告知不能停,我说那个人只是去买包烟,请让他停一会,在那理论时,那个朋友冲过来和保安发生冲突,把保安打成轻伤(经法医鉴定)现那朋友已不知何踪,我已垫付医药费1.5万,现保安要索赔8万元,而派出所说不协商处理将对我进行刑拘,我真不知我怎么了,有监控为证,我当时有被推伤,出过一拳,保安也说不是我打的.是不是要被刑拘
你不是打人者,不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你的朋友才是刑事案件责任的承担者。你在民事部分也没有赔偿的责任,这是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别人打人了由你承担责任这一说法。
2011-10-02 14: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