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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咨询者 : fa284535 - 山东     时间 : 2011-10-02 15:35:04    状态 : 已解决



遗产范围:120平方米楼房 第1顺序法定继承人范围:我、兄、弟3人。 继承份额:均等。 问题:我弟同意把房屋所有权给我,让我给他金钱补偿,我哥则不同意,他想要房权。请问法院应把房权判给谁?有法律依据吗?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道平   [重庆]    18996051418

弟兄均等继承遗产,本着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划分房子,要房子的也可以折价补钱。

2011-10-02 15:37:49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法院在判决时只确定你们各自享有的份额,不确定产权,因为该遗产属于共同共有,你们应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确定由有能力购买者购买全部房屋产权,给其他人经济补偿金。

2011-10-02 15: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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