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是别人做的介绍双方还不了解就订婚了,后来相处下因双方性格不和,男方提出解除婚约。现在女方不肯退还聘礼理由是男方提出解除婚约的,当初发聘礼的钱都是经过介绍人拿去的,现在介绍人也不出来指证女方拿了聘礼,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法院去告能拿回聘礼吗?
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登记结婚是条件,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赠与行为是不生效的,男方有权要回全部彩礼,法律依据是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没有证人作证没有关系,法院会调查事实进行判决的。
2011-10-02 16:26:43
你有权向女方要回聘礼。如果女方决绝返还,你可以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介绍人为你作证,法院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祝你早日要回彩礼!
2011-10-02 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