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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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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问题?

咨询者 : fa284659 - 吉林     时间 : 2011-10-03 09:09:32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想问问,我今年6月1日买房子交的首付,售楼的经理说年前交工。合同上写的是,2011年12月31日竣工,除了地质灾害,开发商从竣工之日起到交房子之间向我赔偿我所交房款的银行利息,请问我想让他多赔偿我点可以吗。或者退房可以吗。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如到期不能交房的,你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赔偿,或继续接受房屋并要求赔偿。 合同约定的赔偿低于逾期交房给你带来的实际损失的, 你有权要求对方多赔偿,按实际损失赔偿。

2011-10-03 10:03:22

张清斌   [河南]    18638018997

双方协商可以就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办法;一旦协商一致,原则上是不能变更的;你可以要求退房和要回利息及本金。

2011-10-03 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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