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问题想咨询:我想买一对夫妻的房子,可是他们没有结婚证,房管局不给办过户,夫妻俩也不愿意现在办理结婚证,因为他们是94年以前国家承认的事实婚姻,如果现在办结婚证,民政局说就不承认他们之前的事实婚姻,那么他们这几年的其他财产就不好分割(夫妻俩有多处房产),请问怎样才能在不损害他们其他利益的情况下,完成这套房子的过户,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首先民政局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他们的事实婚姻成立,现在补办结婚证,其法律效力及于他们事实婚姻成立之时。其次,现在该房在谁的名下,既然其是未婚,房权证名下的人签字就可以完成过户了,只不过最好你们私下再写一份声明明确未予签字的夫妇另一方同意此房的过户,只是因为他们自身的原因,其未予在过户手续上签字即可。
2009-12-05 14: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