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给的彩礼怎么处理,要女方返还么?
彩礼是否返还,应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的规定处理。
2011-10-04 08:22:06
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的规定处理。你反映的情况属于该解释第(二)、(三)项的规定,如果办理结婚证,举行婚礼,同居生活,结婚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2011-10-04 14: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