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成都市龙泉驿区农民.我们结婚后我(农民)的户口从绵阳市三台县迁到成都市龙泉驿区(居民).现在要拆迁.村上说我是居民户口.只有房屋面积17.5平方米.其它没有任何补偿.我老婆他们的房屋面积是35平方米每人.房屋补偿300元/平方米.土地补偿8000元/亩. 请问是否合理. 土地补偿标准怎么才查得到呢? 谢谢律师.跪求答案
你的户口迁到你妻子家,你有权与其他居民一样的权利,享受同等的征地补偿待遇。如果你们居民委员会对你有歧视,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011-10-04 20: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