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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咨询者 : fa284934 - 上海     时间 : 2011-10-04 18:34:18    状态 : 已解决



我父母生育9个子女.留下一套房子,这房子来源是我爸爸单位分配.我妈妈在2000年买下为售后产权房,现在父母都亡故。小哥哥说是他的,我们兄弟姐妹没资格。是这样吗,还有有一个妹妹在国外她不肯公正,我们兄弟姐妹不能打官司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杨长喜   [河南]    13015580286

可以打官司,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规定处理。

2011-10-04 19:02:56

孙元   [上海]    13918818371

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9个子女应当平等继承房屋。一个妹妹在国外不影响诉讼,可以通过法院继承析产该房屋,需要帮助可以同我联系,孙律师助您维权。

2011-10-04 19:34:49

邹高飞   [上海]    13816872966

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解决。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2011-10-06 21:49:31

汤广芝   [上海]    18801966505

可以打析产官司,要求法定继承

2011-10-08 16:46:42

李军   [上海]    13611714604

产权如果是你父母的话,你小哥哥的说法不成立,你们都有继承权。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2011-10-09 14: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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