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承租方,合同内容如下: 门面出租协议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莲湖路一门面出租给乙方从事经营。租期暂定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金及其付款方式: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房押金伍仟元整,租房标准为月租 仟元。乙方每月3日前需向甲方交纳月门面费 仟元。 三、其它: 1、合同期内,乙方可在租赁的门面内装修,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转租。合同期满,装修无偿归还甲方。 2、合同期满,如甲方门面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3、因政府行为或公司重大改制,甲方门面出售或拆迁,甲方与乙方所签定合同自行中止,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违约,协商不成,可交由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