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环卫工人,也是一个单亲妈妈,我于九七年建的房子面临拆迁,旁边的公司和我争夺房子,说我占用他的地方,但他于2002年才购买了公司,并于2004年才拿到以他公司为界向外的多一米的产权证,且未和我商量,我没有房产证明,但已居住十几年,他如今将我告上法庭,请问我该怎么办?
找到你当时的建房审批证明。
2011-10-05 08:04:30
你凭你建房时有关证据,到国土资源局和房产局,要求撤销该公司的产权证或者房产证,然后到法院申请中止诉讼。
2011-10-05 10: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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