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两年前有了外遇,前不久我才发现,.因为那个女人原来是我的朋友,同事告诉我一直不相信.事情发生后,我老公也承认他们的事,并要求离婚.后来我们长谈了一次.老公同意与她断绝一切来往.可是,最近我发现他们还在暗中来往,而且他内心还是想离婚.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外处理比较好?可否提供一点意见?谢谢!
你好!苏律师建议如下:听你所言,你老公对你还是有感情的,但对第三者也是“依依不舍”,你要作好打算与准备,即使是为了保护你的婚姻,假如现在离婚,若不能协商的话,就要诉诸于法院,你老公有婚外情,且导致离婚,这时应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你就可以要求额外的赔偿,因此,现在你得搜集些你老公婚外情的证据,包括录音,短信等等;另外,现有对共同的财产,应该心中有数或加以控制。其实以上这些,并不是私心,只有你处于有利的境地,很可能就会挽救你的婚姻,即使真得无法挽回,起码在经济上对你也是补偿。
2009-12-05 23:34:36
是否离婚,要看你们的感情现在到底如何,如你还想维持婚姻,则不必说了。如想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综上,你们符合离婚的条件,你可以依法要求你老公赔偿你精神损失。
2009-12-06 09:57:51
你好: 如若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方法解决。因为对方有外遇,存在过错,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
2009-12-06 1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