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员工内盗,店长却也要另外一名员工承担,说是工作失职,而且把2个人都叫到办公室审问还恐吓他写检讨书。另外的这名员工没有盗窃却。。。。。这名员工将怎么办??
店长要你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以审问的形式对你们长时间恐吓,情节严重的话,店长要承担非法拘禁的刑事责任。
2009-12-06 12:19:59
你不需要承担责任,与店长协商不成,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2009-12-06 12:27:33
你没有盗窃,但是店长让你赔偿属于敲诈勒索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该条规定,店长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你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009-12-06 14:04:59
你没有实施盗窃,店长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009-12-06 18: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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