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伤害后医疗费、误工费由工伤保险或单位支付后,是否还可以向被告(打人者)追究双重赔偿?其依据是什么?营养费赔偿有什么标准?能不能提精神伤害赔偿?法医鉴定费、交通费、资料打印费等由于受到伤害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是否可以追究赔偿?后续治疗费得判定有什么程序?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人身损害和工伤双重赔偿的存在争议,有支持的,也有未获得支持的,但一般是以差额补偿方式执行。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但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2011-10-06 22:21:4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