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师傅工作中受伤车主应该承担那些现任?越具体越剧好。谢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该条第一项规定,修车师傅应该向车主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根据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09-12-06 22:35:52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你的咨询不太具体,修车师傅工作中受伤,应由其雇主或公司承担责任,车主与其雇主或公司形成修车服务合同,其不承担责任。
2009-12-06 23: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