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房子被养女得去,房子已改其名。结果未尽赡养义务,现老房子即将拆迁,请问老人可以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受益吗、或者另有办法索取权益吗。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当年赠与养女该房时,是否附有条件(如赡养),若有可以撤销赠与,从而取得拆迁利益;否则,只能通过诉讼要求养女承担赡养义务。
2009-12-06 23:31:43
你好! 可以。 此复。
2009-12-07 08:36:02
可以要回自己的房子
2009-12-07 09:10:14
其养女未尽赡养义务,老人可收回自己的赠与。
2009-12-07 09:30:26
老人可通过诉讼撤销赠与,理由是受赠人没有履行赡养义务。
2009-12-07 10:01:41
可以撤销赠与,依据《合同法》一百九十二条 对曾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2009-12-07 10:04:25
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2009-12-07 10:39:11
老人只能先撤销赠与,要回房子到房产局更名,然后才能在拆迁中受益。
2009-12-07 15:50:15
老人可以撤销赠与,依据《合同法》一百九十二条规定 对曾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2009-12-07 20:31:43
养女没有尽赡养义务,可以诉讼到法院要求撤销赠与。否则是不能在拆迁中受益的。
2009-12-08 16: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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