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爸爸在镇上买了一间门面房,130平米左右。由于爸爸没有经验也没有询问相关人员注意事项,故在签定合同时没有注意到开发商在其中一条注明,协助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现在要办房产证时,有一项不动产税,费用特别高,而且说要买方支付,可是在法律上这是由开发商支付的。于是开发商拒绝支付这笔费用,...
你们最后去当地房产局问问房产税的问题。如果你父亲当初签合同是意思没有弄明白,属于重大误解,可以有权撤销或变更那合同。
2011-10-07 10: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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