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16周岁,上高二,2011年9月28日学校组织召开秋季运动会时,我儿子是铅球项目的工作人员,上午11时许,有一个同学在投铅球时发生意外,将铅球投到规定区域外,将我儿子头部砸伤,当时学校没有一个老师将孩子护送到医院,事后学校也没派人去医院看望,现在孩子第七天已拆线,共缝七针,医院让出院,但是我孩子还是恶心、头晕、呕吐。我们这里是小地方,医疗水平一般,我想领孩子去北京看病,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和学校交涉?求求律师们帮帮我吧!
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检查治疗完全可以,在合理范围内,你可以向学校提出要求,由学校支付必要的检查治疗等费用。
2011-10-07 09: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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