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婚后与女方在她月子里发生口角,后为了家庭稳定和幸福,我被逼写下一个“认错书”,在其中,女方逼迫我承认意图霸占女方二十万家产(子虚乌有的事情),并让我保证若不承认霸占家产,就把婚房无条件赠与女方。后来在办理婚房房产证的时候我父母考虑到这个因素,就在房产证上只写了我父母二老的名字。女方得知后从我们家偷走一岁的女儿留在她们家,不许我探视;并声称如果不把婚房过户到我和女方两人名下,就不许我看女儿。现在我想提出离婚,不知道会不会因此受到那二十万元或者是婚房房产分割的损失。求求律师帮帮我!
夫妻感情基础已经彻底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后对于感情基础确实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的,会依法判决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你写的意图霸占女方家产的保证是无效的。
2011-10-07 12: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