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号用快递寄给学校.结果到了邮局不通知学校!导致一拖再拖!最后没机会了...兵定完了!过两天就走了..我把政审表寄给学校盖章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邮局未予按快递合同约定及时送寄,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全部责任,你应也承担部分,现在通讯发达,EMS投递情况可方便查询,如此重要的文件,你亦应及时查询,就不会出现一拖再拖的情况,或YE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致最后的后果!
2009-12-07 19:58:40
你和邮局之间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双方应该严格按约定履行义务,邮局没有通知学校,导致你受到了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该条规定,你可以要求邮局承担上述法律责任。
2009-12-07 19:5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