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因有女没有男孩,招来个上门女婿,现在突然反悔,本人已年老,所有财产全在女婿掌管。咋争取我的合法权利、女婿算不算诈骗罪。
你好!招婿是风俗,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二十多年过去了,都是一家人了,生米都做成熟饭了,反悔又能如何呢,你的“权利”法律是否有规定,所有财产全在女婿掌管,这个家难道不是他的家吗?
2009-12-07 20:03:02
如果女婿掌握全部财产,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属于非法侵占财产,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女婿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话,构成了侵占罪。
2009-12-07 20:11:37
你所有的财产不能因为招上门女婿发生转移,无论财产谁在掌管,均不能改变你对财产具有所有权。你可以直接要求他归还财产,如果你女婿拒绝归还,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他归还财产。根据你目前反映的情况,还不能认定他具有诈骗行为。
2009-12-07 21: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