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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劳动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问题?

咨询者 : fa111075 - 辽宁     时间 : 2009-12-07 19:58:34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公司工作已满六年,现在我本人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若公司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节,你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得到经济补偿的。

2009-12-07 20:04:3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附: 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09-12-07 20:04:47

李剑锋   [宁夏]   

根据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公司没有提高待遇的情况下,你拒绝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给你六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当然是在公司完全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

2009-12-07 20:57:42

张明春   [辽宁]    13998126289

首先要看你要解除的劳动合同是否到期,或者虽然没有到期是否具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果具备前者条件,你在解除合同的同时,应当得到经济补偿。

2009-12-07 21:06:38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单位不存在侵犯你合法权益的行为时你提出解除合同是没有补偿金的。

2009-12-08 09: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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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公司如果有违法或违约的情况,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2009-12-08 18: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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