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孕2个月,在深圳的分公司突然说要解散,入职之日起也没签劳动合同。 请问:1、分公司属于总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这种解散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解散,如属于解散,是否有法律支持三期生育补偿?有无条文? 2、这种纠纷,如何最大限度得到赔偿?
可以要求赔偿。
2011-10-08 09:30:50
1、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3、协商 不成的,尽快提起劳动仲裁为好。
2011-10-09 15:47:55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