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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资如何认定? ?

咨询者 : fa285681 - 江苏     时间 : 2011-10-08 10:01:09    状态 : 已解决



去年我和另外2个朋友合伙开了一个饭店,当时我出资50万,另2人分别出资100万和30万。因为我常年在外地工作,所以,只投资不参与任何管理。但是,登记注册的时候却是以其中一个股东个人名义工商登记的,而且至今就三人出资、权限等等都没有一纸协议。现在,我想尽快完善这份协议。因为查了相关资料,如果是合伙那么对于将来可能出现的债务是负连带责任的。 问题: 1.如果仅以出资为限负责的话,是否得是有限合伙?或者是有限公司?但是,饭店的注册名称,既无“公司”又无“有限”在内,而且还是以个人名义登记注册的。2.在现有情况下,可否私下签订协议,是否有效?可以的话,可否按照有限公司或者有限合伙的方式,签订协议,而登记证按照现有个人独资不变更。非常感谢!!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如仅以出资为限负责,属于有限责任,应成立有限公司。如是个体户的,应注销后再重新成立公司。 2、宜签订协议,制定公司章程,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2011-10-08 11:08:22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应当签订股东协议书,并由对方出具出资证书,以证明你的股份。最好向工商机关申请进行变更登记,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稳妥。

2011-10-08 10:20:37

刘建平   [江苏]   

必须重新申请登记为有限公司才行。

2011-10-08 10:36:46

李向玉   [贵州]    13628552882

只要有证据证明你出资就可以证明你的股东身份,这样再和他补签到工商部门变更就可以了。

2011-10-08 10:58:23

路光亮   [江苏]    13851063183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2011-10-08 11: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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