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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费要提取公证吗?

咨询者 : fa111166 - 云南     时间 : 2009-12-08 10:36:00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律师,我家有二幢房子所以有三块电表并排装在一个电表箱里,交电费时,电力公司只收我们两块电表的费用,到年底发通知让我们补交收漏的那一块电表的电费,当我们到营业厅交费时,他们说是我们不交电费,要收取滞拿金,并说电表不合格,走慢了,要翻倍罚款,我们并没有不交电费,另外两块一直都按时在交,有发票为证,去年也发生过同样的事,到年底发通知让我们去补交,我们二话不说就交了,今年又这样,想请问律师,做为客户我们该交这笔滞拿金和罚款吗?我们不是不交电费,只是觉得不合理,想把这笔电费公证,不知这样做是否正确.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漏缴第三快电表的电费,显然不是你的责任,你没有违约行为。对于第三快电表的电费,你应补缴即可,不能因此缴纳滞纳金。电表若不合格,也不是你的责任,电管部门要因此罚款没有依据。你可以拒绝缴纳,理由是没有责任,电管部门的主张没有依据。若有票据,无须公证。 解答供参考。

2009-12-08 10:43:53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电力公司的理由是不成立的,电表走慢了,属于不合格的产品,这是电力公司的责任,不能由你们用户来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该条规定,电力公司属于违约行为在先,你们不需缴纳滞纳金和罚款。你可以到公证处对缴纳电费的情况进行一下公证。

2009-12-08 10:50:59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你好: 你只需补交电费即可,其余费用不需要再交。

2009-12-08 1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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